交易流通第四套人民币行为违法
大唐收藏网
2016-01-04 16:35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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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在沈阳邮币卡交易市场走访期间,所有业户均没有刻意回避其销售人民币的行为,大多数商家都将销售的人民币放在柜台的醒目位置,并在不同规格的人民币上标注出相应的价格。其中摆放最多的当属于第三套和第四套人民币,连版的第五套百元面值人民币也位列其中。面对记者的询问,几乎所有的业户都认为,人民币和邮票、磁卡等收藏品一样,只是收藏的一种。期间,没有业户意识到销售流通人民币是违法的。
而该市场主办方负责人由某在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现场调查期间,虽然详细察看了相关法规条文,但还一直对工商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产生怀疑,“我们这个市场经营8年了,一直都不知道有这样的法规。”
事实上,不仅仅炒卖第四套人民币本身存在风险,而且由于第四套人民币还没有退出流通领域,这种炒卖行为是违法的。“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是违法行为。”对于沈阳机电大厦邮币卡交易中心违法经营流通人民币的问题,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关注并进行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反映到沈阳市工商部门,并请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查处。
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发给沈阳市工商部门的函中提出:“经调查,沈阳市博广艺术收藏品经销中心(沈阳机电大厦邮币卡交易中心)未取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,非法经营流通人民币,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秩序。”
中国人民银行调查认为,该交易中心非法买卖现行流通人民币系出于牟利目的,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买卖现行流通人民币某些币种、卷种。其行为违反我国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,其非法炒买炒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,可能破坏人民币发行的计划性,破坏局部地区人民币卷别的合理结构,造成局部地区人民币卷别失调,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便,影响人民币正常流通,严重影响人民币的信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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